服务热线:
0371-63581956

WeChat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8-04-28 15:26:48

分享至:

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5月21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2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考4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滚动与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时间

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9:00至3月28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4科)的报考人员和2015年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所有报考人员首先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9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的证明各一份);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认证报告);

单位主管部门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汇总后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各省辖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进行初审,然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E区5楼电梯间“职称办证”房间)进行资格终审。最后将通过审核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所在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报名工作仍由原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汇总《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到省环保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30日之前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于2016年4月5日之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每科35元。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4月9日9:00至4月13日17:00。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省辖市的《汇总审批表》是省人事考试中心确定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能否交费的依据。各省辖市务必核对准确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否则将影响考生网上交费。

(三)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

(四)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五)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15日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doc

附件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doc




联系我们
  • 电话:0371-63581956
  •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4号润华商务A207室
  • 邮箱:1002810897@qq.com
  • 网址:www.jx200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