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6-05-19 16:15:00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5]441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19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9月20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点击查看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三、 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5月12日至5月27日
网上交费:5月12日至5月28日
准考证打印:9月11日至9月17日
成绩查询:12月31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资格审核:2016年1月13日后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的链接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按照注册用户、上传照片、填报信息、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下载照片处理工具……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成功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报考。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资格审核时,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资格审核公告,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资格审核对象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
1. 报名费每人10元。
2.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收取。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发票的领取:报名费的发票请在9月14日-9月1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领取;考务费、考试费的发票请在9月14日-9月18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领取,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其他
有关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事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综合处(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51-358013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有关网上报名等方面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