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7年项目终期验收绩效考核暨2018年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06-24 10:30:5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7年项目终期验收绩效考核暨2018年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2017年2018年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按照《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绩效考核细则》等文件规定,拟对2017年4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终期验收和绩效考核,并对2018年5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现就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估内容 检查2017年、2018年建设项目是否按要求推进,阶段目标是否实现,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理等,具体包括: (一)资金使用情况。省级奖补资金及各项目单位承诺配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提供:资金支付凭证、固定资产账目等) (二)设备购置情况。是否按照项目申报材料中申报的设备种类和数量进行全额招标以及招标设备到位情况(主要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资料、设备购置及验收清单、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等)。 (三)2017年项目建设绩效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管理及产出情况。 二、验收评估步骤 验收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议等形式进行,主要步骤如下: (一)建设单位自查自评。2019年6月24日前,2017年、2018年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项目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并完善相关制度、相关资料,形成自查自评报告(附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建设招标合同复印件及实训基地设备购置明细),正式行文上报申请终期检查验收和中期检查评估。 (二)市县验收评估。2019年6月28日前,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当地财政、教育部门或央属省属项目主管单位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验收评估小组,对所属2017年和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终期验收和中期检查评估。验收评估情况以书面形式联合行文(附项目建设单位自评报告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设备招标采购合同复印件和购置设备明细)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教育系统省属项目学校报送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或高教处)。对2018年项目评估达标的,向省人社、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拨付第二批省级资金的申请(央属省属项目建设单位按归属由其主管单位评估后提出中期检查评估以及资金拨付申请;资金拨付申请需附项目建设单位自评报告及加盖公章的招标合同复印件和设备购置明细)。 (三)省级验收评估。2019年7月上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将联合第三方服务机构,对2017年和2018年项目建设进行检查验收评估(人员、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项目单位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须于2019年6月24日前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或主管单位正式说明理由,提出推进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或主管单位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年项目终期验收不合格的,由省财政厅收回全部财政建设资金。2018年项目评估不达标的,不予拨付第二批省级奖补资金。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验收评估工作。开展项目验收评估工作是督导项目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市、县、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检查验收评估小组,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项目中、终期检查验收评估工作。 (二)严格制度,准确把握验收评估内容。验收评估涉及项目资金落实的有关文件、票据,项目设备招投标的标书、签约合同以及设备验收清单、发票、实物、固定资产账目等,任务重、内容多、责任大,因此要高标准、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实施内容作出准确评价。 (三)注重实效,督导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是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的重要举措。要通过验收评估和督导,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合力,促进各地项目建设进度,提升技能人才培训能力,服务好区域经济发展。